61人被吸资254万,“高息”诱惑要当心!

发布时间:2025-02-21|来源: 中国法... |浏览次数:85|专栏: 风险提... 分享到:

近年来,以交易虚拟钱币骗人钱财、靠高息返利引诱老百姓投资等形式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频发、高发,犯罪手段花样百出、欺骗性强,让人防不胜防。近日,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被告人孙某某在莆田注册成立某模具公司,自任法定代表人并负责经营、管理公司日常工作。20154月至20158月期间,被告人孙某某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其成立的某模具公司的名义,通过召开介绍会及散发宣传单、宣传品等方式在莆田市内公开宣传,以公司的机械设备和厂房土地等财物作为抵押,许诺以2%月利息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并许诺投资金额5万元以上的人可由公司出资去河南旅游。

其以上述方式吸引了61人(其中53人为老年人)与其签订借款合同,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2542000元,已支付233800元,尚有2308200元未返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以某模具公司为幌子,通过高息承诺、旅游奖励等诱人手段,向61名(其中53名为老年人)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254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其退出赃款给各被害人。

法官说法

此案不仅是一起典型的非法集资犯罪,更暴露出部分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的薄弱,值得全社会深刻反思。希望每一位公民都能从此案中汲取教训,增强法律意识,守好“钱袋子”,共同筑牢防范非法集资的坚固防线。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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