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保税区2020年法治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1-06-08|来源: 天津港... |浏览次数:949|专栏: 滨海新区 分享到:

   2020年保税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新区区委依法治区办部署要求,全力推进法治建设。结合区域实际,现将保税区2020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持续强化。保税区党委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把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严格按照《滨海新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要求,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党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全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依法治区的工作理念得到加强。党委、管委会班子成员通过党委常委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重要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先后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相关解读材料,通过集体学习和集中研讨,加深了对法规文件精神的认识和理解,不断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行动自觉。


二、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围绕中心工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拓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组织保税区全体干部职工通过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微信群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不断提高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水平。组织召开多场专题座谈会,与相关部门和区内企业研讨优化营商环境思路和举措,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强化结果运用,推动营商环境水平不断提升。


2.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加强对一线人员的政策培训力度,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新政策新规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与政策理解把握能力,确保准确解答企业政策问题。利用好对企窗口、服务大厅、企业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区域企业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主动向办事企业发放宣传资料,确保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惠及民营企业。组织律师定期走访企业,深入企业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讨论、咨询问答等方式,帮助企业剖析影响企业发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解决途径和方案,为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各执法部门通过集中宣传、上门宣传、线上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重点法规政策。各部门围绕自身职能主动对接企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动“惠企21条”“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7条措施”落地。依托“天津市政企互通服务信息化平台”,搭建政府服务企业的全天候通道,实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路”,全方位提升区域营商环境。


(二)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1.“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断规范。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落实《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实施办法》,通过党委会等会议形式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认真贯彻落实保税区党委、管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工作规则》,通过制度规范机关运行机制,健全党委管委会工作机制,保障行政工作的科学、高效运转。


2.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组织常年法律顾问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官网、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听取各方面意见,保证文件制定的合法性、科学性。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组织开展与《民法典》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修订或废止工作。


3.区域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健全。为进一步开展好政府法治工作,防范行政风险,结合区域实际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借助外脑,为保税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严把事前、事中、事后法律审核关。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协议合同、项目论证、规范性文件审核943次,出具律师意见书943份,有效防范了行政风险。同时,结合区域法治工作实际,不断拓展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内容和范围,先后协助开展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审理、法律援助、消费纠纷调解、信访咨询等多项具体工作。


(三)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行政审批改革不断深化。持续推进“告知承诺制”改革。以市生态环境局将保税区列入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为契机,着眼于环评领域,以“政府定标准+企业做承诺”的审批方式,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真正实现“全承诺、无审批、签字即办结”的审批流程。目前“最简告知承诺审批”已在9个事项16个行业领域推广实施,累计办理事项210件。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保税区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聚焦审批效能优化提升,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畅通政务“服务网”,截止目前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事项398689件,总体网办率达到78%。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执法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避免简单化和“一刀切”等简单粗暴执法的情况。在环保日常监管中,对于环保先进企业,通过设立生态环保专项奖励资金,鼓励支持企业在达标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改造。对于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相关违法问题的,如属于轻微性或一般性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能够立行立改的,坚持教育+服务+整改原则,笫一时间指导企业及时改正,消除问题隐患。对属于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坚持铁腕治污,严格依法查处并指导企业整改到位。简化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企业的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审核程序;延长个体工商户年报报送时间,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部分企业,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利用执法监督平台,督促各行政执法主体高质量完成行政执法工作,并根据执法人员数量配齐新型执法设备。


3.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大力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宪法宣讲等多项专题法律培训,2020年至今培训干部职工3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法律素养;积极组织开展2020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学习考试260人次,取得了参学率100%、参考率100%、合格率100%的良好成绩。将法治政府宣传与全区普法工作紧密结合,围绕安全生产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民法典颁布等重要宣传节点,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受众达1万余人,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把行政调解作为法治保税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区域工作实际,找准工作重点,不断畅通工作渠道,着力提升调解工作实效,累计受理各领域行政调解案件700余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行政应议案件4件、行政应讼案件1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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