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慑于“限高”压力 主动偿还欠款

发布时间:2022-01-07|来源: 中国法... |浏览次数:1885|专栏: 联合奖... 分享到:

        “法官,我们马上把钱打过来,就别‘限高’了。”近日,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某投资公司联系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该案申请执行人付某某原系该投资公司员工。

  由于投资公司多次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向其支付工资,付某某于2021年1月向岳麓区法院起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责令投资公司偿还付某某工资4万余元。

  判决生效以后,因投资公司一直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付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系统查控,法院发现投资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又经电话联系,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执行。

公司注册资本超2亿,公司账面却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明显不合理。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将该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这一回,就在收到法院“限高”预警后不久,该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联系上法院,表示愿意偿还欠款。几天以后,付某某收到了这笔拖欠已久的工资。

  至此,这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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