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国—新加坡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赋予生态城的支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2-06-27|来源: 滨海新... |浏览次数:1399|专栏: 滨海新区 分享到:

 (一)产业政策


      1.放宽投资准入。支持天津生态城借鉴上海自由贸易区扩大开放有关经验,积极探索投资与贸易便利化综合改革,对鼓励类、允许类和先行开放的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优化企业设立和变更管理方式方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加快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实行内外资统一、公平的准入标准,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


      2.支持将天津生态城统筹纳入天津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建设范围,赋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支持天津生态城联合国有出版企业设立公共出版服务平台,由天津市制定建设方案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积极研究在天津生态城开展社会资本参与新闻出版改革试点,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出版经营活动,支持在天津生态城先行先试有关试点政策。


      3.同意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支持天津生态城开展影视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研究试点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在符合行业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与境内企业合作设立影视制作技术企业。


      4.支持天津生态城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开展中医药研发和老年用品研发,以科技创新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支持天津生态城有序推进药品监管机制改革。支持将天津生态城纳入国家“爱心护理工程”计划。


      5.支持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建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绿色建筑研发转化、检测认证、咨询服务、教育培训、展示交流中心。


      6.支持天津生态城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整合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信用评估等服务。

      (二)财税政策


      1.加大对天津生态城的扶持力度,支持发展绿色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对天津生态城的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


      2.对天津生态城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和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按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金融政策


      1.创新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设立在天津生态城的银行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支持设立在天津生态城的企业向境外关联企业提供人民币借款,在有一定管理的条件下允许新加坡银行机构对设立在天津生态城并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支持天津生态城的股权投资基金以人民币投资新加坡境内企业,允许设立在天津生态城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新加坡发行人民币债券。


      2.支持天津生态城符合条件的企业赴新加坡上市。允许天津生态城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到新加坡发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募集资金用于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建设。


      3.支持天津生态城开展低碳金融试点和业务模式创新,批准天津生态城在条件成熟时,依法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鼓励银行金融机构不断完善对社区的金融服务。支持鼓励现有资质良好的信托公司到天津生态城开展业务,提供金融服务。

      (四)资源环境政策


      1.支持天津生态城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支持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2.支持天津生态城开展国家“城市水环境改善”和“饮用水安全保障”示范城市建设。


      3.支持天津生态城建设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


      4.支持天津生态城创建国家新能源应用示范园区。

      (五)社会发展政策


      1.支持天津生态城建设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示范区,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实验。


      2.支持天津生态城开展中新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试点。根据《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允许新加坡等外国机构在天津生态城设立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支持天津生态城建设中外合作的高校和职业院校。


      3.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境外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天津生态城健康服务业。加快落实对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在社保定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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