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同窗借款难追回 善意执行促执结

发布时间:2022-01-26|来源: 中国法... |浏览次数:2394|专栏: 联合奖... 分享到:

“法官,银行卡里的钱是店铺的运转资金,都拿去还款后店铺就无法继续经营了,没有收入我更还不上钱了!”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以善意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周某与张某系小学同学,20142月,周某向张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时间及利息。借款到期后,经张某多次催要,周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陆续还款5万元,后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再支付剩余欠款。无奈之下,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周某偿还借款。经沙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律文书生效后,周某未按期履行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对周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经查询,执行法官得知周某名下有部分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便找到周某,对其耐心释法,告诉他如仍拒不还款,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和执行威慑下,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随后,周某表示愿意先拿出5万元,剩余部分分期付款,希望执行法官能从中调解。执行法官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积极与张某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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