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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 行为规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就《行为规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根据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行为规则》,着力规范价格行为、推动公开透明、增强各方协同,构建良好平台生态。 规范价格竞争秩序。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细化实化监管要求,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明确的价格行为指引,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完善对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保护规定,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公开,规范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服务,更好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据了解,《行为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为经营者留出必要的规范调整时间。三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对照《行为规则》各项监管要求开展自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切实抓好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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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工业企业开展《天...
近日,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新能源重点企业座谈会。邀请天津中能锂业、天津三星、TCL中环、中电科蓝天、巴莫科技、明阳风能、中汽新能、瑞源电气、荣程新能、新氢动力、锦美氢源、博世氢动力、杭叉集团、中环光伏等企业,紧密围绕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和未来方向深入分析,重点围绕如何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联动、优化区域产业生态进行了务实讨论,企业代表积极建言献策。会上对《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进行了专题宣讲。旨在引导企业将信用建设深度融入经营管理,为产业创新与市场拓展夯实制度根基。信用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基石,尤其在资金密集、技术迭代快速的新能源领域,良好的信用能够显著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是吸引投资、加强合作的关键软实力。《条例》中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及信用修复等机制,为企业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助力优质企业获得资源支持。通过此次靶向宣传,预期将有效提升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推动产业链以信用为纽带建立更稳固的协作关系,以高质量信用环境护航新区新能源产业实现更健康、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打造“信用+新能源”的创新发展模式。
中央网信办指导网站平台深入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
从中央网信办获悉,自“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启动一个月以来,中央网信办指导督促网站平台,紧盯低俗团播引诱打赏、虚假人设诱骗打赏、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和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清理处置力度,完善打赏规则和管理制度,规范直播打赏营利行为。目前,已累计处置违规直播间7.3万余个、账号2.4万余个,指导网站平台发布治理公告和典型案例28期,严打一批大粉丝量主播账号,对各类打赏乱象行为形成震慑,娱乐团播等问题集中领域的生态面貌明显改善,攀比打赏和诱骗打赏等不良行为得到有力遏制,行业风气持续向好。 专项行动期间,网站平台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直播打赏规范管理。抖音平台制定完善直播团播内容管理、直播团播机构管理等规范,持续加强团播制度建设。快手、斗鱼平台围绕直播着装、舞蹈动作、行为互动和内容表达等维度,细化审核标准,全面收紧管理尺度。腾讯平台打造升级敏感部位检测、性感动作识别和多人出镜锚定等多维立体识别模型,提升低俗“擦边”行为识别能力。陌陌平台全面梳理各直播场景榜单,调整优化排名规则,防范通过非理性、高额打赏等方式恶意提升排名。映客平台合理调降打赏金额,进一步限制单个礼物最高金额和单次打赏最高金额。秀色平台对单笔大额打赏或短时间内连续高额打赏,设置打赏“冷静期”。小红书、花椒平台完善打赏提醒功能,引导理性消费。 下一步,中央网信办将持续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督促网站平台深入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进一步优化打赏规则和相关功能玩法,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网站平台依法严惩,推动建立完善长效治理机制,构建良好网络直播生态。
住建部:规范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提高信用管理效能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就《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 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旨在进一步夯实建筑市场经营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加快构建“宽进、严管、重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具体来看,《通知》包括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夯实建筑市场经营主体责任、严格注册执业人员管理、推动建筑工程服务按质择优、积极推进建筑工程招标评定分离改革、规范建筑市场发包承包活动、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要求、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建筑市场数字化智能化监管等九方面内容。《通知》要求,规范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不得以信用评价名义变相设置地方、企业壁垒,不得对各类经营主体区别对待,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市场准入、行业监管领域的应用,鼓励建筑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市场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提高信用管理效能。《通知》还提出,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加快招投标交易平台与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互联共享,探索实施信息化预警,对交易项目、各方主体等进行深度分析,甄别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新型监管手段,实施科学精准、高效的智能化在线监管。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与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管理平台实现互通共享,加强数据分析和信息化预警,及时发现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并依法依规查处,提升建筑行业治理能力。
两部门: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
为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健全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制度,民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工作指引》,就养老机构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存管资金的使用与退还、资金异常流动情形等作出要求。《指引》明确,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养老机构在商业银行开立的,用于存放、管理向老年人预收的押金、会员费,以及按照规定留存的风险保证金的专用账户。养老机构撤销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当预先向负责监管的民政部门报告存管资金处置等方案,自报告之日起,不得再向老年人收取押金、会员费。在存管资金的使用方面,《指引》要求,养老机构原则上通过存管银行收取押金、会员费。通过其他支付机构或者现金收取的,应当于收取当日(最晚次日)划转或者存入专用存款账户;存管资金用于支付突发情况下老年人就医费用的,存管银行可以容缺办理,养老机构应当于老年人就医后7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佐证材料。《指引》还要求,对符合养老服务协议约定和按照相关规定应当退费的,养老机构应当及时向存管银行提交退费申请。存管银行核对相关信息后,应当于退费申请提交当日(最晚次日)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剩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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